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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角色——服务集成
物业管理与传统房产管理的主要区别
物业管理的主要参与机构
什么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及义务
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权利的实现
什么是业主公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如何选聘满意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对自已的财产具有占有、使用、支配和管理权,但整宗物业的全体业主又因使用物业而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往往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管理整个物业,因此,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来反映和体现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间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二者之间在法律上、经济上都是平等的,既不存在隶属关系,无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决定聘用或解聘某个物业管理企业,而物业管理企业同样也有受聘和拒聘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应的综合管理服务,向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也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等自治权力,同时也必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在享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符合委托合同要求的综合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写明的各项费用。